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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坪镇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07 09:08:5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坪镇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坪镇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

建设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龙坪镇连州市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岩矿区

建设单位

连州市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生态修复面积约8.2819hm2,,工程内容包括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等。总投资245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汇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厕所及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雨季汇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2.用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施工过程中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作业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
3.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统一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废石均外运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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